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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,請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:歡迎光臨埤頭國小

公告 李芸蓁 - 健康中心 | 2021-05-12 | 人氣:775

一、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發布新聞稿辦理。
二、 為防範COVID-19社區感染風險,6/8前 暫停開放 各校 校園,學校亦取消或延期辦理室外500人以上,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。
三、因應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,建議校園全面配戴口罩,並請加強宣導教職員工生勤洗手、遵守咳嗽禮節、環境確實清潔消毒、生病不到校。體育課時可不戴口罩,請維持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以上社交距離。家長或訪客進入校園除務必佩戴口罩外,亦請確實量測體溫。
四、學校落實三級防護「在家量、到校量、隨時量」,隨時關心學童身心狀況。請家長在家就要量測孩子體溫,如發現孩子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,應主動通報學校,並落實生病不上課。如發現學生到校後有發燒、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,會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,以避免傳染他人,並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,以及維持空間通風,並安排專人陪同等候家長帶回休養並就診,於當日回報就診結果。
五、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(打菜)作業,落實正確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溫、戴口罩、配膳不交談、不嬉戲等防護措施。
六、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,或有腹瀉、失去嗅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應盡速就醫,在家休息避免外出,落實不上班不上課。
七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秋冬防疫專案,自109年12月1日起,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;未佩戴口罩,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學校雖非屬上述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,考量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可能接觸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觀展觀賽等場所,相關指引及QA仍請參閱衛福部疾管署網頁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五類法定傳染病/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/秋冬防疫專案項下(網址: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List/eVAnFBb-43qcfzU6biuZ2Q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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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-1100511 (3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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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 樹狀展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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