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埤頭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班際字音字形比賽辦法
一、主旨:
為培育本校參與彰化縣國語文競賽人才,並推廣國語文學習風氣,特舉辦班際字音字形比賽。
二、說明:
1.比賽時間:民國111年03月08日(星期二)14:20開始。
2.比賽地點:本校辦公室
3.比賽項目如下:
高年級組:各班代表至少二位最多四位。
中年級組:各班代表至少二位最多四位。
4.比賽辦法:
字音50題;字形50題,每題一分;作答時間10分鐘。
5.參賽注意事項:
(1)中年級參賽同學請準備鉛筆、橡皮擦,允許塗改,唯汙損、難
以辨識者不予計分。
(2)高年級參賽同學請準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
筆書寫,塗改、汙損、難以辨識者不予計分。
6.比賽試卷由主辦單位當場提供(選題自各版本教科書題庫)。
7.各年段依試卷分數獎勵如下:
得分合計100分為特優,頒發獎狀及禮券40元;
90(含)分~99分為優等,頒發獎狀及禮券30元;
80(含)分~89分為甲等,頒發獎狀及禮券20元;
70(含)分~79分為佳作,頒發獎狀及禮券10元。
8.請中、高年級各班級任導師於03月01日下班前至本校學務系統報名。
三、本辦法由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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