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附本縣111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績優人員獎勵計畫,請各校鼓勵本土語文教師送件參加本土語文績優教師甄選,請查照。
一、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:
參加對象:第一組:本縣各學校現職教師擔任本土語文教學3年以上者(含代理教師)。
第二組:本縣實際從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擔任本土語文教學3年以上者。
時程:
送件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(星期三)前,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。
收件方式:推薦表、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請逕送或寄送(以郵戳為憑)至文開國小教務處(彰化縣鹿港鎮文開路60號)。
獲獎名單將公告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。
發表者 | 樹狀展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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