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00581號函辦理。
二、 考量秋冬季節變化及維護學童健康,請各校持續落實防疫工作,包括手部衛生、咳嗽禮節及適時戴口罩。
三、 為落實各級學校健康監測機制,上學前請家長在家量測學生體溫。 另請學校仍持續維持入校園量體溫政策,以維護學童健康,學生入校後學校應持續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及主動量測學生體溫。
四、 每日應詳實紀錄教職員工生出缺勤狀況,倘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,或有腹瀉、失去嗅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請其盡速就醫,在家休息避免外出,落實不上班不上課。如經醫生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,應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。
五、 進行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足夠之社交距離(室內1.5公尺、室外1公尺),不硬性配戴口罩。實施游泳教學課程,請續依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12477號函規定辦理。室內課程應注意通風良好,儘可能維持社交距離,不硬性配戴口罩。
六、 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(打菜)作業,落實正確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溫、戴口罩等防護、配膳不交談、不嬉戲等措施。
七、 校園環境設施設備、學生經常性接觸物品、遊具、交通車等,須進行常態性清潔及消毒作業。
八、 各校辦理之慶典、活動、露營、競賽或訓練等,應自主健康管理和落實防疫措施;另活動有飲食行為,建議需保持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。
九、 學校辦理各項集會、學生校外教學、教育參訪及戶外教育等活動,應維持社交距離,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皆須配戴口罩;學生校外教學活動(含畢業旅行)、教育參訪(訓練)及戶外教育等活動,則要留意地點、住宿、交通車(含租賃車)發車前及收班後消毒等規劃,並隨時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防疫規範之最新防疫政策,確實執行相關措施。
十、 學校場域對外開放使用須符合實名制,場地對外租借需審核防疫計畫書,以維護學校師生健康與安全。
https://www.cdc.gov.tw/Disease/SubIndex/N6XvFa1YP9CXYdB0kNSA9A
發表者 | 樹狀展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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